黑龙江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商业

2021-07-19
摘要:7月16日上午,黑龙江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德喜,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赵明,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缪新宇见证协议签署。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孙明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总裁戴胜利,东方粮仓有限公...

7月16日上午,黑龙江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德喜,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赵明,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缪新宇见证协议签署。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孙明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总裁戴胜利,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副总裁宋修强、总裁助理梁元辉出席签约仪式。黑龙江供销集团、倍丰农资集团总经理殷松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总裁戴胜利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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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喜表示,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黑龙江供销集团是省属社有企业顶层投资与管理平台,肩负着省属社有企业为农服务的重要职责。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龙江农业发展。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深化合作的务实举措,希望双方建立紧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形成共享、互补、互通资源渠道,推广龙江寒地黑土、“名优特”产品,提升品牌价值和知名度,将龙江好品推至全国乃至世界,助力农头工尾、粮头食尾战略。

孙明涛表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龙江成长的本土企业,高度重视与省供销合作社战略合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竭尽全力,加快推进双方深度合作,共同为龙江农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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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坚持农业优先发展、平等互利、依法依规、市场化运作的合作原则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谋划战略、资本、业务等方面的深度合作。通过战略合作,深化集体体制+民营机制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省属社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形成高效运行的新优势、新活力;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提高资产配置运营效率,增强行业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实现互利共赢新局面;进一步发挥双方在农业领域的优势,秉承东方集团“打造绿色健康食品”的企业愿景和省社“为农、务农、姓农”的初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龙江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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